违规充电,行拘!海珠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新进展
案例警示
电动车自行车违规在室内充电引起火灾
2023年5月28日凌晨,赤岗街道一居民在客厅为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电池在充电过程中发生热失控引燃周边可燃物,进而引发火灾。该行为已构成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该居民处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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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其他违法警示案例:
此外,为保障广大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海珠区还正在开展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包括制衣厂违规搭建吊机、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出租屋防盗网未开设逃生窗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重拳整治。
阻挠执法,制衣厂负责人被行拘
5月20日,南洲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对上冲中约大街某制衣厂违规搭建的土制吊机实施拆除时,遭到该制衣厂负责人阻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该制衣厂负责人被行政拘留2日。
多措并举
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最新进展
5月29日在海珠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新闻通气会上相关职能部门及部分街道介绍了
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行动的最新进展
01相关职能部门
海珠区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第一阶段充电设施建设工作。截至5月28日,海珠区现有充电点位1287处、充电端口37928个;其中,5月14日以来,累计新增充电点位246处、充电端口5484个。
在物业小区方面,截至5月28日,海珠区内445个物业住宅小区中已有398个完成集中充电设施的安装,累计共有充电端口15620个。
在老旧小区和城中村方面,一是由各街道充分利用拆违场所等规划建设充电设施;二是分三批进行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场所的选址建设,每批按照“选址后一周进场施工、第二周完成建设”的进度铺排;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公共空间建设充电设施,计划建设充电端口2000个。
全面加强重点场所消防检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行为巡查,重点严查“飞线充电”“上楼入户”以及阻塞消防通道和公共楼道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以来,实地走访检查有关单位场所4106间次,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2179处。
专项行动以来,共依法拘留涉嫌违反消防管理法律法规人员43名,其中涉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15人、过失引起火灾6人、阻碍执行职务7人、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2人。
与此同时,全区对区内电池生产企业、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纯维修或纯配件销售门店,开展“地毯式”“体检式”检查,督促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企业签订安全承诺书,督促其严格落实进销货台帐制度,履行安全告知义务,主动对消费者进行安全教育。截至5月28日,已落实消费者签订安全告知书、承诺书各163份;关停取缔17家不符合要求的销售、维修门店。
区消防救援大队: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
制定出台《海珠区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10条措施》、发布《关于违法销售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有奖举报的通告》和《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函》,对电动自行车的停放或充电行为加强抽查检查,全面推动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同时,持续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夜查行动,截至5月26日,向市民群众发放电动车宣传单张9000余份,立案处罚504宗。
区应急管理局:办理“只顾收租、不管安全”典型案例
针对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区应急管理局办理了一批场地出租方“只顾收租、不管安全”的典型案例。截至5月28日,对出租方立案处罚84宗,以案说法,教育警示。同时,多法并用,齐抓共管,依法查办涉安全案件1937宗,清理违规住人1726家,关停违规场所985家,拆除违规吊机1001台。
正确使用电动自行车
共同守护我们的人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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